“政事儿”注意到,上述公告发布后,引发了一些网友的讨论和质疑。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确实是一家国企,成立于2003年10月17日,注册资本11.3亿元,股东为持股70%的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股30%的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投资服务中心,主营业务为工业地产业务、物业管理收入、污水处理业务、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等。
财务报告显示,2018年上半年,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8亿元,净利润为7000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西安高新控股公司的总资产为1270.38亿元,总负债为867.64亿元,净资产为402.74亿元。
新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李甜曾工作的西安佰仕达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下属国有企业,性质是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
赵雪莹曾就读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其官网显示:该学院是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2012年,学院成为同类院校中首批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自2013年起,学院全部专业在陕西省升入二批次本科招生,也是陕西省当年同类院校中唯一一所二本招生院校。
那么由上述三人分别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是否符合总资产为1270.38亿元的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这家国企的需求呢?
对此,有媒体采访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和人事局,可均未对此作出任何回应。还有媒体报道称:对于此次人事变动,西安高新控股表示不予置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涌接受“政事儿”(微信ID:xjbzse)采访时说,对于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法只进行了一般限制,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五类人员,不得担任董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如果上述三人的任命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程序规定,那么就不违法。
“不过,对于国企特别是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的国企而言,董事长、董事等高管的遴选有严格的程序”,王涌说,国企高管是代表国家管理国有资产,为了保证国企健康发展,国企高管特别是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的国企的人事任免,要报请国资委和相关组织部门。上述三人的任命,人选是怎么产生的?谁推荐的?“还是有令人疑惑的地方”。
值得注意的是,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上述公告发布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也于9月20日发布了《关于关注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董事变更的公告》。
该则公告显示,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目前存续债券中有“13西安高新债/PR西高新”等10债券,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中诚信国际注意到了西安高新控股公司上述3人的人事变动,“将持续关注西安高新控股公司人事变动及公司治理情况,并及时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未来经营和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中诚信国际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信用评级机构。据河北新闻网报道,前不久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国内评级行业中历史最长、资质最完备的综合性信用服务和信息咨询机构”中诚信国际做了主体信用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