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苏州基层改革再出实招!-名城苏州新闻中心

2020-10-17

  基层期待已久的政策来啦!近期,苏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部门派驻机构属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稳妥有序、应转尽转”的原则,明确将交通、水务、农业农村等条线部门派驻镇(街道)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对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赋予基层党委政府指挥协调、人事建议、考核管理等多项权限,强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制度机制。该项政策旨在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人、财、物等资源要素向基层延伸和下沉,解决长期以来制约基层治理和发展的掣肘。  

  据了解,太仓市、吴江区、相城区已将这3个领域的基层站所划转至镇街,相城区还将由基层财政支持的教育、医疗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在全市具有引领和示范意义。  

  推动属地管理的同时,为保证“人随事转、钱随事转”,《实施意见》明确市(区)部门派驻镇(街道)机构属地管理后,要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划转相应编制和人员,由镇(街道)统筹使用和管理;鼓励市(区)部门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下沉到镇(街道),探索实行“市(区)管镇(用)”模式,增强基层相关领域专业管理、服务和执法的能力,确保基层事情有人办。同时,要按照“费随事走”的原则,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按规定程序划转相关资产、拨付相关经费,确保基层事情有钱办。  

  今年以来,苏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部署精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聚焦重点任务,围绕推动资源下沉、精准放权赋能等改革难点,不断强化制度供给,先后出台一系列干货满满的政策文件。苏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作力量 激发基层干事创业热情的指导意见》,从统筹编制资源、加强选拔任(录)用、注重正向激励、突出人文关怀等四个方面入手,推出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十六条”具体举措。苏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制定的《苏州市镇(街道)权力和责任“三张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从制度设计层面明确市(区)部门与镇(街道)的权责关系,规定清单外确需交办或委托基层行使事项的调整程序,遏制条线部门随意加压的任性,确保基层规范承接、高效运转,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苏报融媒记者 朱琦 图片由市委编办提供)

责编:邓本奇

消息来源:苏州新闻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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