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民政服务机构继续暂停一切来访接待活动-新闻中心

2020-03-15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苏州制定如下20条措施:

  一、抓封闭管理到位

  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封闭管理,严防外部输入,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

  01 严格外来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非必须不进入”要求,继续暂停一切来访接待活动,暂停接待亲属等外来人员探视、走访、慰问,谢绝任何外来人员进入服务对象生活区检查、调研。

  02 严格服务对象管理。根据“非必须不返院,先评估后返院”“非紧急不入院、先评估后入院”原则,规范、审慎接收服务对象返(入院)。凡接收返(入院)服务对象,均须做好评估,签订协议,在机构内接受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各地可结合实际,通过建设集中隔离观察点,解决非常时期老年人返(入)院的实际困难。

  03 严格工作人员管理。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准确掌握返岗和新招录的工作人员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必须隔离观察至少14天无异常后再安排上岗。员工上下班途中及进入机构,必须严格釆取防护和消毒措施。

  04 严格分区分类管理。对贴身服务人员、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实行分类、精准管理,尽量安排贴身服务人员在机构内居住,实行轮换制;工勤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服务对象生活区,必须与服务对象保持距离;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要保持儿童生活区域独立,服务儿童的工作人员须为专职人员,不得同时为其他对象提供服务,行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服务对象生活区。

  二、抓医疗保障到位

  进一步做好服务对象疾病防控和救治工作,不得因机构实施封闭管理而贻误救治时机。

  05 保障就医通道畅通。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建立民政“一老一小”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就医绿色通道,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院内服务、上门巡诊,减少外出就医风险。

  06 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持续深入宣传普及疫情防护知识,强化工作人员尤其是贴身服务人员的培训与应急演练,组织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勤洗手、戴口罩,做好定期监测体温和消毒、通风等工作,切实提高防护能力。

  07 强化医养结合服务。针对老年人、儿童等体弱易感且正值冬春季呼吸道感染疾病高发的实际,随时关注服务对象身体健康状况,主动对接辖区内医疗资源和服务对象亲属,保证服务对象日常用药不受影响。各地不得将收住有服务对象的民政服务机构征用为疑似病例隔离点。各地医养结合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擅自对外开展发热病人诊疗排查活动。

  三、抓联防联控到位

  进一步协调各方力量加大对“一老一小”等人员密集型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纳入本地区疫情排查、物资调配、转移隔离、集中救治等联防联控整体部署。

  08 加强工作人员保障。对于疫情防控力量不足的民政服务机构,要及时调配、增派或招录医疗、护理等专业力量。要关心爱护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合理安排轮休。各地可根据实际,为民政服务机构一线工作人员适当发放加班补助或补贴。

  09 加强物资设备保障。各地要按照不少于3天需求量,储备民政服务机构所需的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药品等防控物资,满足应急使用。要采取统一配送方式,保障民政服务机构所需米面油、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供应,将民政服务机构纳入社会捐赠物资调配范围。根据民政服务机构类型,合理设置隔离间、隔离通道等设施,配备体温测量、消毒、安保等设备,保障防疫所需。

  10 加强防控资金保障。区分民政服务机构性质,根据防控工作需要,通过财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或机构自筹等方式,按现行经费渠道统筹解决疫情防控所需资金。

  1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要认真指导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及时申请办理有关部门出台的阶段性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扶持政策,通过减免养老机构场地租金、提前预拨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经费、适当增加机构运营补贴、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措施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共渡难关。

  四、抓基本服务到位

  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在确保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分区分级精准有序开展相关基本社会服务。

  12 稳妥有序恢复养老服务。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做好恢复服务的各项前期准备,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按照疫情风险等级和上级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恢复服务工作。封闭管理期间,要积极提供亲情沟通服务,在严格防护前提下,可组织开展适宜的机构内活动,调适服务对象身心。

  13 有序开展婚姻收养登记。实行分批次、分时段预约登记,加强消毒通风,做好人员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工作。收养登记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和电话等开展咨询、预约和资料预审,为后期全面恢复服务打下基础。

  14 严格规范实施救助管理。对流浪乞讨人员要做到“应救尽救”,严格落实新入站人员安全检查、问询消毒、隔离观察要求。对观察期满要求离站的受助人员,在确定未感染后方可办理离站手续。要加强其他受助人员生活区域封闭管理,强化对站外托养机构、合作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堵塞风险漏洞。

  15 严格规范开展殡葬服务。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限制办丧车辆和人数,做好人员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由不超过2名家属办理手续,送葬人数原则上每户不超过10人,减少人员聚集。继续暂停治丧守灵、遗体告别、祭扫祭奠等服务。倡导移风易俗,严禁封建迷信活动,防疫期间严禁办丧宴。有条件的地区,可提供网上祭扫、代人祭扫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新冠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预案,储备防护物资,做好应急准备。

  16 稳妥有序恢复彩票销售。根据上级福利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销售场所日常消毒和机器检测维护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结合我市疫情实际,在严格评估的基础上,有力有序推动福利彩票逐步恢复销售。

  17 积极做好精神康复服务。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要按照门诊“非必须不就诊”、病区“非必须不收治”、病人“非必须不外诊”原则,做好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和公安部门移交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精神康复服务,对必须收治住院的,要进行严格的门诊筛查和流行病学排查。继续暂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日间照护服务。

  五、抓关爱帮扶到位

  进一步做细做实民生兜底保障,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免受疫情影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8 加强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各地要发挥城乡社区联防联控基础性作用,全面排查掌握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目前无法返院的老人、留守老人、困境儿童等特殊服务对象情况,组织开展电话慰问、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扶、保障刚需服务,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19 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及时落实有关社会救助政策,灵活采取提前发放低保金、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增发疫情临时补助、发放防疫防护用品“爱心包”、引导慈善组织定向捐赠等方式,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和关爱服务。

  20 加强一线人员关心关爱。各地要积极组织养老服务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队伍等力量,为一线医务人员及民政服务机构承担封闭值守任务工作人员的老年亲属、未成年子女提供免费临时托养、生活照料、精神关爱等服务,解除其后顾之忧。

  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机构主体责任,切实将民政服务机构纳入本地区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防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消息来源:苏州新闻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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