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驻张家港首席记者 杨溢 通讯员 黄喆)近日,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推动项目提速落地的十条意见》,围绕“项目化”工作思路,集聚有限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努力实现“全要素”保障、“全链式”服务。 为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意见》中明确中小企业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可以在抵押合同中自由约定抵押价值,登记机构不审价值、不设上限;依申请的“多测合一”项目总费用较实施前降低30%以下;全额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办结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时间由原30个工作日降低至10个工作日,除需要公告等法定流程外,公开承诺不动产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厂房办理抵押登记“立等可取”。 针对企业改建、扩建和新建过程中,规划编制、土地招拍挂等时限长、手续复杂等问题,《意见》明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以镇村布局规划为指导,全面推行“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通过村庄规划明确具体地块开发强度,为企业改扩建提供规划支撑。企业位于提升改造类镇、村级工业园内,确需开展异地更新的,且原地块土地为经批准的存量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可按照“面积相等、价值相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进行土地置换,新安置土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给原企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