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苏州 文/陆梦卉】 近日,吴江一车主在占用公共绿地停车后收到了一张4000余元的“罚单”。 网友在东太湖论坛发帖称 一车主将小轿车停在小区门口绿化上 第二天发现车没了 车主报警后得知 车辆已被城管局执法队员拖走 车主想要取回车辆就得支付4000元的罚款 该帖子引来网友热议 部分网友回复: “根据停车破坏草坪的面积与我估测原草坪的质量较好来看,罚4000不算大,工人让草坪成活也不容易。” “破坏的是文明制度,罚40000也不算多。” 看苏州记者从吴江松陵综合执法局了解到,10月15日,松陵街道综合执法局六中队确实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而这也是吴江对机动车占用、破坏公共城市绿化的车辆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松陵街道综合执法局办案中队长唐威介绍,10月14日,执法队员在锦泰花园小区门口的草坪上发现了一辆小轿车。当时,执法队员在小轿车上贴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第二天上午,执法队员发现该小轿车仍然停放在草坪上,并未及时整改,便将小轿车拖移。 当天下午,该小轿车车主发现车辆“失踪”后报了警,才得知车辆已被拖移,并于次日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让该车主意想不到的是,他必须支付4000元的罚款才能取回车辆,而车主赵某认为,他只是占用了小区门口的草坪用于停放车辆,不应该受到如此“巨额”的罚款。 松陵街道综合执法局办案中队长唐威表示,当事车主赵某 2019年10月15日在吴江区胜信路锦泰花园小区南门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停放机动车,该行为违反了《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规定,松陵街道综合执法局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该绿化带属于城市公共绿化带,我们第一天张贴《责令整改通知书》,但该车主并未及时整改,于是我们实地测量了违法车辆的实际占用面积并给予了车主处罚。” 该负责人还表示,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停放区域内,车主千万不要产生“停在绿化带上就罚不到我的想法”,其他市民应该引以为戒,文明规范停车。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