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报融媒记者 徐蕴海)昨天,太仓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太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第九支队及属地交警部门联合出动,在204国道太仓南郊检查站开展治超检查,共检查货车125辆,查处2辆超载货车,卸驳载81.6吨。这是苏沪两地第八次开展省际公路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动。 早在2018年,为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强省界区域公路治超执法联动,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各国、省干道及桥梁等重点区域设施的安全、畅通,在G15沈海高速朱桥主线收费站、G204太仓治超检查站,太仓市公路管理处、太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九支队、上海市交警总队嘉定高速交警大队等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联合执法的整治重点为:车货总质量超过规定限值30%(含)以上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百吨王”(车货总质量达100吨)等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扰乱超限运输执法检测秩序的行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 太仓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筱伟介绍,此前,苏沪两地已开展联合治超行动7次,其间双方共出动交通运输执法人员82名,执法车辆33辆,交警56名,执法车辆24辆,共查获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27辆,卸载货物456吨。其中,利用204国道不停车预检系统,执法人员精准布控,查获“百吨王”1辆,总重118.3吨,超限超载达69.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