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市交警城郊中队民警孟浩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张杨公路平安路路口有人躺在路边,身上有酒味,疑似酒驾。民警随即前往查看,现场有一辆悬挂沪A号牌的白色本田二轮踏板摩托车倒在路边,旁处还躺着一个人,意识模糊。 民警随即联系120救护车将其送至中医医院,依法提取了王某的血液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经对摩托车进一步核查发现,这辆悬挂沪A号牌白色摩托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信息与所注册登记的车辆信息不相符,该辆摩托车属于套牌车。经过系统查询,王某名下并无有效的驾驶证信息,涉嫌无证驾驶。 第二天据王某交待,摩托车是问路边的一个修理摩托车的铺子以四百元的价格购买的,当时就悬挂着沪A号牌,从未给摩托车办理过保险和年检。事发当晚王某要去鹿苑的舅妈家喝喜酒,因为路程遥远,决定骑着摩托车从妙桥家里出发。 当晚喝了半斤低度白酒,酒席结束后独自一人原本应该沿着张扬公路往东骑行,因喝的有点多还走错了方向与路口。骑行了不到半小时左右便摔倒在路边,想要爬起来但起不来,随后意识便模糊了。 经检测,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5mg/100ml,已远远达到80mg/100ml醉酒的标准。 因王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罚款5200元的处罚。王某还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已进入刑事侦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