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东南街道俩“任性”房东被罚2000元

2019-08-25

  近日,常熟市公安局东南派出所联合常熟高新区(东南街道)整治办依法对2名不及时或拒绝整改消防隐患的房东做出处罚。

  家住东南街道的顾某把家中260平方米的二层农宅改造了八个房间用于出租,共租住了十四人,且没有和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7月26日,东南派出所联合高新区(东南街道)整治办在消防整治攻坚行动中,发现顾某的出租房屋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如未按规定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未按规定配备防烟雾口罩、报警哨、手电筒,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联合检查组当即责令顾某在七日内整改完毕。

  7月31日,联合检查组上门复查时发现顾某没有按照规定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联合检查组依法对顾某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另一户丁某,把家中260平方米的二层农宅改造成了十二间住房,其中七间住房用于出租。联合检查组在检查中同样发现丁某家的出租房屋存在消防隐患,未按规定配备烟感报警器,未按规定配备防烟雾口罩,公共区域未按规定安装应急照明灯,并责令丁某在七日内整改完毕。

  七天之后,联合检查组上门复查时发现,丁某房屋的公共区域依然没有安装应急照明灯。最终,丁某也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警方提醒,根据《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出租房屋用于居住的应该符合一系列消防安全条件,房东准备将房屋出租时应对照着要求安装消防器材,确保自己的房屋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若房东违反条例,依法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苏报融媒记者 袁鼎 文/图)

消息来源:苏州新闻官网
China-PRNewsire-300-300.png
coll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