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苏州专稿 文/陈志佳】 前不久,在凌晨四点多的时候,吴江盛泽舜新中路金银岛路口发生一起小轿车撞两辆停放车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三车不同程度受损,车损较重,好在没有人员受伤。 民警到达现场后,一位姓薛的男子自称是这起事故的肇事驾驶人,并向民警清楚描述了事故发生时的情况,但细心的民警发现,薛某描述中的时间跨度较大,一会四点钟一会四点半,而当问及车辆副驾驶气囊为何弹出时,薛某更是含糊其辞地说不知道,民警当即对其产生了怀疑。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先按照一般事故处理流程进行登记,并告知薛某约好被撞两车的车主一起来交警队处理该起事故。回到交警队后,民警立即调取了事发路口的监控视频,发现当时肇事的白色小轿车车速较快,一个转弯直接失控“扎”进车堆中,事故发生的确切时间为4时36分,与薛某时间跨度较大的说辞也有一定出入,于是民警又联系薛某来到交警队进行讯问,这下,该起事故的“真凶”才浮出水面。 原来,当时驾驶白色小轿车的驾驶人是高某(男,30岁,河南省新蔡县),与薛某为连襟关系,事发头天晚间至事发当天凌晨早些时候与朋友一起在大排档喝酒,期间喝了一瓶多百威,吃饱喝足后高某开着车载着朋友阿勇和阿勇哥哥去某酒吧,谁知行经事发路口时因一时方向失控撞到了路边两辆停放车,为了逃避处罚,高某打电话给连襟薛某要求其为自己顶包,等薛某到达事故现场后高某向他描述了事发经过,随后带着朋友离开,由薛某顶替其报案处理。 最终,认定高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将按交通肇事逃逸对其进行处罚,薛某为其顶包的违法行为也将受到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