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程茉 上周日天气晴好,园区厦亭家园的田女士一大早就把被褥、衣物放在阳台外晾晒。可是没多久,窗外就冒出了白烟,被褥莫名烧了起来。火被扑灭后,田女士怀疑是楼上住户随手抛下了未熄灭的烟头引起。她上楼交涉却无人承认。田女士说:“这太危险了,万一家里没人,烧起来还得了!”可是由于没有证据证明是谁扔了烟头,她只能吃哑巴亏。 阳台被褥被烧了个洞 6月23日早上八点多,田女士正在给孩子准备早餐。一股焦糊的味道引起了母子两人的注意。孩子对她说:妈妈,外面“冒烟了!”田女士抬头一看,一股白烟正从阳台外晾晒的被褥上升起。她赶忙抓起手边的水杯,冲到阳台,把水浇了上去。“这杯子有500毫升,一杯下去火苗还没有熄灭。我赶紧去厨房,拿小水盆接了水,倒了两盆才把火扑灭。” 此时,被褥已经被烧穿,上面留下了一个碗口大的洞,洞边缘一片焦黑。当时除了被褥,外面还晾晒了一些预备换季的羊绒衫。田女士看着那个大洞心有余悸,“要是家里没人,被褥、羊绒衫烧完,搞不好火就要进屋了。” 楼上邻居都说没扔烟头 被褥怎么会烧起来?田女士第一反应就是楼上又扔烟头了。我家在二楼,三楼的租户经“常在阳台抽烟,晾在外面的衣物上经常有烟灰。”为此,田女士曾上楼交涉过,次数多了,对方连门也不开了。 田女士家的单元楼一共有四层,为了避免冤枉人,她先上四楼询问,那家的男主人偶尔也会在阳台吸烟。不过敲开门时,男主人刚刚起床,正在洗漱。李女士觉得四楼基本可以排除嫌疑,那么就只有三楼了。 好不容易敲开三楼的门,屋内的住户均否认在阳台抽烟,更没有把未熄灭的烟头往下扔。有住户要求田女士把烟头找出来,以供比对。“都被烧穿了,哪里还找得到。找到了又能怎么样,难道去做DNA鉴定吗?”田女士很气愤,最后选择报警。可是由于缺乏证据,无法找到肇事者,警方也犯了难。 田女士从物业处了解到,这样的事情在厦亭家园已不是第一次发生。“难道非要出了大事才能引起警觉吗?”田女士说。 律师:找不到肇事者, 楼上住户可能都需担责 前天,记者在田女士家阳台正下方草坪内看到,绿草丛中散落了大量烟头。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说,小区内曾经有业主晒在外面的被子被烟头点燃,火势比田女士遇到的大不少。面对这种情况,物业也很无奈。监“控只是对着一楼楼道,没有设置专门针对高空抛物的监控。”物业已经在小区内设置了禁止高空抛物的警示牌,今后只能继续加强宣传和劝导,呼吁住户提高自身文明素质。 高空抛物不仅关乎个人素质,也牵动公共利益,这已成为小区治理的一大痛点和难点,本报也曾多次报道。 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顾律师表示,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以田女士为例,她的损失应由楼上的肇事者承担,但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受害人可将楼上的全体住户作为被告,进行起诉。 那么楼上的住户是否可以避免赔偿呢?顾律师说,举证责任是倒置的。也就是说,楼上住户想要证明自己不存在危险行为的可能性,仅说明家中无人抽烟是不够的,需要有证据证明事发时家里没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