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未育的苏州人看过来 明起这项手续办理有变化

2019-06-29

  注意啦!注意啦!7月1日起,苏州生育登记服务单、生育保险联系单办理有一个大变化!

  生育登记服务单、生育保险联系单,有娃的苏州年轻爸妈都知道,怀孕的时候去社区办理这两单,生完娃可以报销一笔钱。

  但是!我们都知道苏州很大,准妈妈们可能在这个区工作,在那个区居住,甚至有跨县市上班的!以往大家办这“两单”,到底是去工作地所在社区办,还是去户籍地、居住地?小编自己生娃的时候也咨然后现在简单了!

  7月1日起,在姑苏区、高新区、园区、吴中区、相城区、 吴江区(以下简称六城区)范围内,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单、生育保险联系单业务通办!不再由参保地代办两单!

  注意哦!是在六城区范围内!统一由当事人户籍地或居住地的社区(村)居委会,为当事人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单、生育保险联系单!六城区范围以外的其他地区,“两单”办理政策不变!!

  举例一

  某对夫妻男女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居住在姑苏区A社区,女方参保地为吴江区,应在姑苏区办理生育登记,由姑苏区A社区为其办理两单,不再由吴江区代办。

  举例二

  某对夫妻男女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居住在吴江区B社区,女方参保地为相城区,应在吴江区办理生育登记,由吴江区B社区为其办理两单,不再由相城区代办。

  举例三

  某对夫妻男女双方户籍地为吴江区,居住在姑苏区,女方参保地为相城区。此夫妻可以选择在吴江区或在姑苏区办理两单,两地社区不得互相推诿,须根据首问或首办负责制按规定为其办理。

  举例四

  某对夫妻男女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居住在昆山市,女方参保地在园区C社区,仍由园区C社区代办两单。

  什么是生育登记服务?

  登记对象

  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免费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登记服务单》;

  女方参保(单位或个人交了生育保险)的,同时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

  女方没有参保(单位没给交生育保险,自己也没交)的,无需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

  仅男方参加生育保险,女方未参保的,生育后半年内凭《生育登记服务单》,到男方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办理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5〕2号)

  申办条件

  1、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单》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需女方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婚育情况承诺书(可到社区(村)领取,或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szswjw.gov.cn/ “表单下载”栏目下载)

  4、本市户籍方提供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方提供居住证

  5、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职工医疗保险病历。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情况清楚,当场办理。

  重要提醒:跨县市参保人员的“两单”,应该这样办!

  女方参保地在昆山、张家港、常熟、太仓,户籍或居住地在苏州六城区的,两单办理地点统一为单位所在地(参保所在地)的社区(村)。

  反之亦然,如果女方参保地在苏州六城区(姑苏区、相城区、吴中区、新区、园区、吴江),但户籍或居住地在昆山、张家港、常熟、太仓,两单办理地点也是统一为单位所在地(参保所在地)的社区(村)。

  如果女方参保地、户籍或居住地都在昆山、张家港、常熟、太仓四县市范围内,但参保地在一县市,户籍或居住地在另一县市的,两单办理地点也是统一为单位所在地(参保所在地)的社区(村)。

  我知道肯定还有很多人需要具体咨询一下......

消息来源:苏州新闻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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