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关怀让未成年被告人参加高考

2019-06-07

  本报讯(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今天,高三学子小杨将如期参加高考。此前,他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送上法庭,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的努力下,被告人家属向被害人作出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最终法院对其从轻发落。小杨没有因为判决而错过高考。

  今年1月,虎丘区法院少年庭受理了一起涉少刑事案件。被告人小杨在四川老家一所职业高级中学读书。去年暑假,小杨在学校的安排下,来到苏州某公司实习。实习期间,小杨和被害人陈某在浒墅关经济开发区阳山公寓南大门外因琐事发生纠纷。小杨纠集云某对陈某实施殴打,云某持敲碎的啤酒瓶将陈某左肘扎伤。后经鉴定,陈某的损伤属于人体轻伤二级。

  “被告人杨某是一名高三学生,今年就要回四川老家参加高考”,虎丘区法院承办法官鲍燕娇了解上述情况后,非常重视,经与苏州高新区司法局联系,指定此案由苏州高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

  考虑到被告人小杨是未成年人,在犯罪后主动投案,鲍燕娇本着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多次打电话与被告人家属和受害人一方进行沟通,并组织双方进行和解。

  被告人家属在已经支付部分医药费的基础上,再一次性赔偿被害人5万元,终于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小杨拘役三个月十五天。

  此案审结后,小杨的父亲专程从四川赶到虎丘区法院,他对鲍燕娇法官说:“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这样一来,我儿子在服刑期满后就可以参加高考了。”4月12日,拘役结束的小杨返回四川老家复习迎考。

  鲍燕娇对记者说:“被告人小杨在犯罪时尚未成年,涉世不深,不能正确认识和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遇事冲动,导致本次犯罪发生。对其本人和家庭而言,都应当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希望小杨能以此为鉴,遇事三思而后行,努力考试,重新树立起对新生活的信心,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据了解,近年来,虎丘区法院以司法审判护航“童心”健康成长。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一方面,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处未成年人的严重犯罪,促使其认罪悔罪;另一方面,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引入心理辅导机制,完善“寓教于审”等特色审判方式,通过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社会调查等工作,为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或再犯罪。

  从2010年起,该法院受理的涉少刑事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10年收案55件,2017年仅收案6件。

消息来源:苏州新闻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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