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尽责促发展履职为民谱新篇 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纪实

2019-06-06

  □苏报记者 薛卿

  4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自2005年施行以来,为全市河湖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挥了很好的法制保障作用。该条例修订草案在原条例的基础上融入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增加了河长制工作内容,明晰了河道分类及规划编制主体,鲜明地提出了水域面积总量只增不减,在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和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这是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过程中的一个生动片段。翻开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日志,一组组履职数据、一桩桩民生实事、一份份监督答卷,无不散发出民主法治的硕果芬芳。

  党的十八大以来,苏州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有效执行。自2017年1月换届以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苏州全面深化改革、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制定出台一批创制性法规制度

  推动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问题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该条例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中的修订项目。而养犬引发的社会矛盾,不只是苏州所面临的难题。过去的一段时间,全国各地因居民养犬引发的各类纠纷频发。对于城市化程度高、人口稠密、养犬者众的苏州来说,如何用制度设计为养犬拴上法治“牵绳”呢?

  事实上,《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曾对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起到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养犬人群也逐步扩大,饲养犬只数量、种类日益增多,由此引发各种城市管理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养犬条例的群众参与度是我市历年立法过程中最高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邱建平说,在条例的修订过程中,有近8万人次通过各种渠道对此进行了关注,2500多人次提出了3000多条意见建议。群众意见集中在两方面:遛狗不牵绳和犬吠扰民。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一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条例制定举行了本届人大首场立法听证会。立法过程也十分慎重,上门听取政协委员意见,专门召开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及专家和媒体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展网上问卷调查等。最终,新修订的养犬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共四十二条,在重点管理区实行一户限养一犬制度、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严禁携带犬只进入相关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保障无害化处理和犬只收容设施建设、加大养犬扰民伤人惩治力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围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一批创制性法规制度,其中不少法规是率先之举:制定《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古城的活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有效的制度安排;制定《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有效对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定《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重点解决烟花爆竹禁售问题,为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制定《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破解长期以来存在的出租房屋管理制度性缺失问题;修改《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提升我市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法治保障水平;修改《苏州市旅游条例》,明确苏州旅游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全方位提升我市旅游业发展能级;修改《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新措施,加大节水设施建设和监管力度。

  此外,苏州还修改地方性法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范围、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等方面作出规范。

  在推动绿色发展上主动作为 针对生态文明建设难点加强监督

  每年春节期间,正月初一“辞旧迎新”和初五“接财神”的烟花爆竹常常会让PM2.5浓度瞬时“爆表”。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火灾隐患、纸屑垃圾以及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都是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负面效应,越来越成为城市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于2017年4月25日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6月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于当年8月1日起施行,对苏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去年,苏州市区禁放区域已经达到464.3平方公里。而从全国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实践看,立法只是工作中的一环,严格执行也很关键。条例制定出台以后,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对《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使禁放工作落地生根、深入民心。

  去年12月25日,在禁放区域进一步扩大的同时,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对《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社区居民和执法部门了解到,禁放区内违法燃放现象大幅减少,已无烟花爆竹零售点,非禁放区内不再新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随着违法燃放行为得到有效控制,苏州市的空气质量和环境卫生也得到了有效改善。去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较往年进一步改善。据环保部门统计,除夕夜至年初一早上,市区的PM2.5峰值指数仅为29,相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0%。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难点加强监督,在推动绿色发展上主动作为,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部门严格落实“水气土”各项环境监管和治理措施;开展《水污染防治法》《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要求各级各部门守住生态红线,提高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率和达标率,提升城乡水环境生态质量。

  与此同时,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还不断强化监督职能,把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统一起来,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针对城乡总体规划、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产品质量、企业技术进步、乡村振兴、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等工作,采取听取报告和审议、专项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结合有关议题开展专题询问,有力推动了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机制,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一个代表接待日,平江街道梅巷社区的会议室里,9名人大代表正与社区居民和工作人员面对面进行交流。市民吕瑾说:“平江历史街区内的一些直管公房改为民宿,老宅用电用水设备设施老旧,入住人多了,容易滋生消防安全隐患,希望政府能配套更多规范措施。”市民吴惠贤说:“经常在园林附近遇到兜售门票的‘黄牛’,不但严重影响苏州的旅游秩序,还扰乱景区周围交通秩序。希望政府出台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还景区一个美好的环境。”市民喻宸杰坦言:“永林新村是上世纪80年代开始建造的老小区。前几年虽然改造过,但还是有部分居民家阳台开裂,造成安全隐患。希望政府能通过摸查对房屋老化程度作出判定,并及早出台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大家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一边认真听取,一边详细记录,对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立即给予答复。

  2018年是我市第四年开展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活动,参与接待的人大代表从全市四级人大代表扩展到在苏州的部分全国、省、市、县级市(区)、镇等五级人大代表。他们深入接待点,集中接待选民,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市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形成常态化机制。2017年和2018年市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活动中,分别有349名、297名市人大代表,在173个、164个接待点接待群众,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066条、1977条。

  本届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同代表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办法,4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350名基层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使“双联系”常态化、机制化。坚持和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轮流到基层接待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参加“代表统一接待日”活动。明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3至5名基层市人大代表保持经常联系,组成人员到基层必访当地市人大代表。结合常委会议题有针对性地邀请相关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2017年和2018年,172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活动561人次。

  换届以后,全市各级人大迅速组建代表活动网络,围绕党委中心任务,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代表活动,使得代表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组织全市各代表小组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每年形成三十余篇专题调研报告。每年人代会前,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各代表小组到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开展集中视察。这些活动的开展,为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依法履职创造了条件,同时对于推动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消息来源:苏州新闻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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