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合小商品市场火灾原因查明 3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9-05-28

  5月23日9时34分,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8号德合小商品市场西南侧发生火灾。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中队到场处置。

  当天,吴中消防对外发布通报

  经调查发现,火灾主要责任人钟某某在明知杨某、林某某未取得电焊从业资格的情况下,指使该两人使用明火作业拆除广告牌,从而引起火灾。

  5月24日,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钟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杨某及林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其实装修、拆除等作业一定要谨慎再谨慎稍微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

  2019年4月15日下午15时37分,山东一制药公司冻干车间地下室管道改造过程中,因电焊火花引燃低温传热介质,产生烟雾,致使10名工人中8人当场窒息死亡,其余2名工人在抢救过程中死亡。随后,7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

  2018年6月21日,陕西西安南大街建设银行大楼起火,现场火光冲天并伴有大量黑烟,火灾原因为大楼外立面维修电焊作业引起。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栋高层公寓起火,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这场大火导致数十人伤亡,事故原因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

  违规作业为什么容易起火?

  一是因为:

  电焊、气焊的焊点温度高,通常可达3600—6000℃,焊接时有大量火花高温焊渣飞溅,其焊接过的构件温度也很高,如落在可燃物上,容易引起可燃物燃烧和火灾。

  二是因为管理不善:

  明火作业本身危险性极大,许多施工单位(特别是个体承包者)为省钱、省时,追求更高利润,往往雇用一些没有经过正规消防培训、考核的电焊作业人员,这不但给消防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还是违反法律行为。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人违规操作、周围堆放大量可燃物、相关人员的监管过失等隐患都有可能引发火灾。

  《消防法》对电焊作业做出了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法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各单位务必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压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严格电焊等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1、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2、高危场所和重要场所进行电焊作业必须经过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施工;

  3、进行施工作业前要了解周围,清理焊接施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材料,充分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

  4、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彻底清理不得进行电焊作业;

  5、用可燃料材料作装修装饰的部位,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得进行电焊作业,不得在附近有明火作业的地点电焊。

消息来源:苏州新闻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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