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世颖 通讯员 王金艳)为了给自己换部手机,男子偷记下同居室友的手机密码,趁室友夜间熟睡,利用支付宝手机“刷脸”转账,盗窃室友支付宝账户8000元钱。近日,经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相城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男子杨某拘役4月,缓刑5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男子杨某在苏州市相城区的一家工厂上班。今年2月,杨某决心给自己换部苹果手机。但杨某身上根本没那么多钱,于是他萌生了盗窃室友的念头。杨某跟室友陈某租住在相城区的一处出租房内,同睡一张床的两人平时也会一起玩手机游戏,那时候杨某就知道了陈某的手机开锁密码。 2月15日凌晨,在确认陈某已经睡熟后,杨某拿起陈某放在枕边的手机,点开了支付宝,看到陈某的支付宝账户里有8000余元,支付密码是刷陈某的脸,于是,他对着陈某的脸迅速刷了一下,8000元直接转入了杨某的支付宝账户。杨某立即将这些钱又转入了自己的银行账户。 第二天,陈某发现自己的支付宝少了8000元钱,心急如焚地问杨某:“支付宝少了8000元,怎么办呀?杨某回:“不知道啊。”随后,陈某立即致电支付宝客服证实他的钱已经转入了他人的账户,陈某急忙报了警。 根据陈某提供的线索,警方快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次日便在杨某出租屋将其抓获。到案后的杨某对盗窃陈某支付宝账户的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杨某将8000元钱归还给了陈某。杨某怎么也没想到偷自己钱的竟是同住在一起的室友,他告诉检察官杨某平时就经常向自己借钱,因为曾经借手机给杨某玩,杨某便知道了自己手机解锁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