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邹强)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该案涉嫌“套路贷”,便驳回了原告王某的起诉,并将此案中涉嫌犯罪的相关线索及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日前,王某因犯强迫交易罪,被虎丘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与他同一团伙的其他4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2017年6月,市民徐某为了偿还一笔即将逾期的5000元信用卡债务,从某小贷公司借款6000元。当时他被小贷公司业务员孙某、成某逼着写下一张金额为2万元的借条。对方交给他2万元现金,让他拿在手里拍下照片,随后立即取走14000元。让徐某始料未及的是,由于无力偿还这2万元“债务”,他被逼着向不同的公司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借款。同一笔债务在王某、孙某、成某等人的“导演”下,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去年6月,王某拿着一份有徐某签名的55000元借条,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到法院起诉徐某。在案件审理期间,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大相径庭。开庭时,当被问到从事职业及上班地点时,原告王某先是支吾不清,后又前后矛盾。在法庭上,王某竟肆无忌惮地直接用手拍打徐某的后脑勺。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本案有“套路贷”嫌疑,便驳回原告起诉,并将此案中涉嫌犯罪的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就在民事裁定书发出当天,王某就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 不久后,王某又来到了虎丘法院的法庭。这回,他从民事案件的原告,变成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院审理后,以强迫交易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一团伙的其他4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据悉,“套路贷”是黑恶势力涉足民间借贷市场的典型手段,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此案是虎丘法院深入排查扫黑除恶线索的一个典型案例。截至目前,该法院已向有关部门移送33条涉黑涉恶线索。 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清宇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深挖彻查工作机制,抓住案件办理和来信来访两个线索富矿,实施常态化、联动式、拉网式线索排摸,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苏州中院制订《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要》,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对涉虚假诉讼和“套路贷”案件的专项排查,通过深挖彻查、精准排摸、有效对接,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