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监管拟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骗保将纳入失信联合惩戒

2019-04-12

  【看苏州专稿/睦然】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事关大家的切身利益。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公开曝光、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惩戒措施。

  在苏州市社保中心,医保稽查人员通过上传数据和监控画面,对定点机构刷卡情况进行监管。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已在市区范围900多家定点机构,安装了远程监控系统。在对每一笔刷卡数据进行智能审核后,能够及时发现违规行为。

  正在征求意见的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参保人员及医疗救助对象伪造变造票据、处方、病历等证明材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医疗保障基金,暂停其联网结算待遇不超过12个月,并处违法数额五倍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伪造变造者,可以给予公开曝光、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惩戒措施。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将有关信息上传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主体申请信用修复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参保人员有可能因为伪造票据而被限乘高铁、飞机等。

  近年来,苏州市建立医保实时智能监管系统,对医保费用实现全方位的实时智能审核及监管,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近日苏州市医保局向全社会公开聘请30名社会监督员,参与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苏州市医保局副处长王志瑾告诉记者,“这30名社会监督员今后将在日常的工作、生活,比如说就医、购药这些过程中,发现有些问题主动向我们来举报。另外我们今后开展一些日常的一些监管,比如说这个药店医疗机构的现场检查会邀请他们参与。”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黄建洪认为,将医保监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以及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管工作,这些举措都能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起到辅助的作用。“现有设计的这些机制、这些办法、这些举措,要能够得到整个社会的一个有效的支持,摒弃那些不可预见性,提高可操作性,让大家在这个过程中,知道我们应该怎么做,哪些事情是可以为的,哪些事情不能为的。诚信体系的建立,包括惩戒机制的一点,应该是陆陆续续对于这个领域的规范和完善起到一个良性的引导作用。”

消息来源:苏州新闻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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