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在职人员、退休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都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但是居民医疗保险没有个人账户。按剧情发展,一定会有小伙伴抢着当“问题宝宝”。
Q1:医保个人账户的小钱钱,怎么来的呢?
A1:每年4月1日,市社保中心按规定比例或金额将个人账户的钱打入大家的市民卡,打入的金额是从当年4月至次年的3月的预划金额;对于首次参保人员则在参保当月预先记入当年度剩余月份的个人账户金额。
Q2:医保个人账户,有多少小钱钱呢?
A2:不同人群的待遇各不相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一
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在职待遇人员,包括:单位在职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本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比例记入,其中45周岁以下按3%,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按4%。
情况二
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每年按规定的标准记入,2018结算年度的记入标准为:70周岁以下1300元,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15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750元。
情况三
享受职工医疗保险优抚待遇的六级以上残疾军人按规定的标准记入,2018结算年度记入标准为1750元。
Q3:医保个人账户的小钱钱,都有哪些用处呢?
A3:简单来说,可以包括以下五种用法:
1.可以在药店买药时使用;
2.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使用;
3.往年累计金额可以用于部分住院费用;
上年累计结余的个人账户金额结转下年度使用后,除可继续用于门诊医疗费用的结付外,还可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负部分。
4.往年结余多的可购买指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人员,可在规定限额内,申请将部分资金划转购买指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5. 往年结余多的可以支付部分自费费用。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准字号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和诊疗项目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结付后,其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超过6000元且上述医疗费用中有自费费用的,自费部分直接自动从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6000元以上部分中支付。
是不是没想到,个人账户竟还有如此多的用法?那你还不快去看看!